为确保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客观公正,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应当遵守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程序一般来说包括事前绩效评估准备、事前绩效评估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应用三个阶段。
(一)确定事前绩效评估对象。预算部门依据财政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新增预算需求的支出政策和项目进行部门事前绩效评估。市财政部门对市委、市政府关注度高,涉及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
(二)成立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成员一般来说包括财务管理科室、评估对象相关业务科室,必要时可引入人大代表、行业专家、第三方机构。工作组负责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三)制定事前绩效评估方案。事前绩效评估工作组按要求拟定具体的事前绩效评估工作方案,评估方案应包括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方式、具体实施步骤等内容。
(一)收集整理材料。评估工作组应全面收集与被评估政策和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包括政策和项目的立项背景及发展规划、立项申请材料、预算申请材料、组织管理制度等。
(二)书面审核。评估工作组通过对资料做审核、整理,对有关数据进行汇总、分析,运用合适的评估方法,对照评估方案内容,对政策和项目做综合评估。
(三) 现场调研。评估工作组可视情况开展现场调研,实地勘测、核实、了解评估对象的详细的细节内容、申报理由和具体做法、依据等,将现场情况与已收集到的材料来对比,对疑点问题进行询问,听取并记录申报单位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答复。
(四)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评估工作组根据评估情况,参照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模板,整理评估资料,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事前绩效评估报告。
(一)部门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是新增预算需求的支出政策和项目申请预算的必备要件。部门要按照年度预算编报和项目库入库的时间和要求,在项目库入库申报时,将事前绩效评估报告提交市财政部门审核,市财政部门依据审核结果确定是不是将评估对象纳入项目库并安排预算。
(二)财政重点绩效评估报告是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市财政部门将根据财政重点事前绩效评估报告,结合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级财力状况等各种各样的因素,确定是不是将评估对象纳入项目库并安排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