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医药高新区法院和社会各界一道,同舟共济,推进联防联控,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双胜利”。
2020年,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领导和上级法院指导下,医药高新区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持续深化高水平发展司法实践,不断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奋发有为,为服务“二次创业”“两个十年”战略部署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高新区法院启动“驻园企业法律风险体验周”活动,借助“泰有法”平台向公司可以提供“法律问诊”。
发布《涉企案件审判白皮书》及涉企十大典型案例,推出服务公司发展21条措施。为6家重点医药企业担任“法律服务专员”。在自主研发的“泰有法”法治体检平台为辖区500余家企业完成“法律体检”。
在今年的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是一家主营消毒产品的企业,被法院冻结了银行存款200余万元。虽疫情蔓延,医疗卫生用品等物资需求增加,企业因为生产资金被冻结生产能力受到抑制,这也可能会引起泰州地区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受一定的影响。高新区法院主动考虑坏因,迅速组织案件双方进行协商,积极向申请执行人释明,采取第三方监管月度回笼款按比例交法院账户的方式,取得了债权人谅解,最终顺利达成和解。既满足医疗企业生产资本的流动性,也能保障涉案债务履行。被执行人立即投入生产,陆续收到全省各地医疗机构、政府与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大量订单,账户解封后一个月,被执行人就产出消毒产品200余吨,提前结清了涉案债务。法院通过善意执行、柔性司法,化解了小微企业的生存“困境”。
对标党工委中心工作,精准护航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未来的发展”创新项目,实现服务企业精准化、解决难点靶向化。同时,法院通过审慎灵活的保全措施,运用执行和解、资产重组、委托经营等措施,实现了利益共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审结侵犯知产民、刑案件115件,指导企业知产保护工作,走访41家创新企业,线家企业发送知产保护资料。
2018年12月,被告人卞某在未经江苏某环保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伪造标有该公司注册商标及图案、生产厂商、地址等信息的同型号叠螺机铭牌,并将一台江苏某科技公司生产的Q型号的污泥脱水机出厂铭牌替换成该伪造的注册商标产品铭牌。后卞某又通过第三家公司的名义将冒充注册商标的机器对外出售并获利。高新区法院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卞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追缴其违法来得到的4.05万元。
落实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制度,发挥最高院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和泰州市法学会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平台作用,积极打造知识产权解纷“优选地”,开展“4·26”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尊重知识产权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开展诉前调解案件1678件,占新收民商事一审案件总数的62.87%;诉前调解成功695件,司法确认或出具民事调解书179件。
泰州某印花厂与上海某纺织品公司长期存在良好合作伙伴关系,由印花厂为纺织品企业来提供印花加工。2020年,突如其来的疫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双方因加工费问题涉诉。为节约诉讼时间和成本,高新区法院调解中心调解员利用“江苏微解纷”网络站点平台,在线成功调解了该纠纷,既缓解了双方金钱上的压力,又促成了两家企业今后的合作发展。
完善诉讼与非诉讼对接机制,聘请退休法官、退休干部参与诉前调解,设立律师援助站推动律师参与矛盾化解。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常见纠纷诉前联动化解机制实施办法,促进专门领域纠纷专业化解。探索构建民事调解递进机制,推进的基层人民调解、窗口集中调解、民事速裁调解“三道滤网”工作举措被省法院转发推广。
审结民事案件3078件,家事类纠纷551件,房屋买卖、物业纠纷193件,劳动争议案件209件,帮助劳动者追回劳动报酬40.38万元。
杨某等七人自2004年左右陆续在泰州某纸制品厂工作,后工厂经营管理不善,于2015年将所有厂房设备租赁给其他公司,此时,原告等人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结算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现在原告等人已达到退休年龄多年,向企业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及经济补偿金等权益。由于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诉讼时效、企业的后续发展、劳动者自身权益保障等多种问题交织,案情复杂,该案件历经三次调解、两次开庭,承办法官就劳动者的用工情况、工作年限及两被告之间的租赁关系、关联性等方面做深入查明。案件最终达成和解,由企业一次性给付劳动者养老保险待遇损失,保障了企业的长远发展,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宣讲民法典,提升公众法治水平。积极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木兰行动”,立案庭被评为“泰州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职工法律援助站获省总工会表彰。
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设立80万元破产专项基金,审结强制清算、破产案件37件,化解债务4.332亿元,安置职工254人,处置土地34.13平方公里、释放房产面积35201.95平方米、处置设备等939.55万元。
6月9日,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召开泰州沪泰混凝土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该案是一起“执转破”案件。会议共有43户债权人申报债权5403余万元,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占债权总额的94.55%。会议顺利表决通过管理人提交的财产管理方案及变价方案。
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化解重大涉企债务纠纷、优化市场资源配置、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非消极作用,实现非公有制企业破产重整效能与拯救价值最大化。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审结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3件37人,依法判处罚金、责令退赔及追缴违法来得到的等合计4882.4万余元。“打财断血”行动9次,执行到位415.49万元。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治理工作,新收民间借贷案件降幅达58.90%。
2012年,被告人刘某注册成立某投资贷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并纠集多人长期依托该公司实施高利放贷及“套路贷”活动。被告人刘某等人以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实施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非法获利三百余万元。被告人在靖江地区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致使多名被害人遭受违法活动后不敢举报、控告,逐步形成了以刘某、刘某某为首要分子的两个恶势力犯罪集团,造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2020年10月30日,高新区法院对被告人刘某、刘某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诈骗、寻衅滋事案公开宣判,13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二年至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罚金、责令退赔及追缴违法来得到的共778万余元。
集中审判力量严惩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延伸职能,发送司法建议13篇,实现了“行业清源”。逐渐完备职业放贷人识别检索制度,加大对民间借贷事实和证据审查力度,彻底斩断不法分子非法利益通道。
开展涉企、金融、民生等专项执行行动19次,受理执行案件2529件,执结2403件,执行到位标的3.6亿元,执行工作核心指标居全省前茅。
泰州某高档小区建成后开发商委托原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但其服务质量差,维权纠纷不断。后来该小区业主成立了物管会,聘请了新的物业公司。但原物业公司始终不愿撤离小区,不履行移交事项,导致两家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同时“开展物业服务”长达两年,严重影响了小区管理秩序和住户生活品质。该案法院判令双方合同解除,但原物业公司依然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未完成交接,小区物管会向法院申请执行。物业管理移交涉及原物业搬离无权占有的公共用房,一旦衔接脱档将极度影响正常物业服务。法院采取分组分步推进,先后组织三方三次“背对背”、两次“面对面”协调,法院牵头社区网格员和代理律师共同参与矛盾化解,消除双方物业公司对立情绪。最终,敦促原物业公司完成腾迁移交,为今后物业管理纠纷提供了维权样本。
全面落实执行“854”模式,完善司法公开、财产处置、案款等管理制度,加强执行案件“中间库”管理,全方位全流程实时监管。“司法执行机制四重优化法”特色品牌被评为“政法工作创新奖”“改革创新奖”。
原标题:《公正审判 助推高水平发展 ——来自泰州医药高新区法院的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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